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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跟岁数大小关系真不大,记得甲方乙方里那个富二代不,被送到农村一个月后,还不是看到鸡就眼冒绿光吗。
肖富文已经重生回来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里,他经过自己艰苦奋斗,终于是从喝清粥过度到了吃窝窝头的红火日子,但是离想吃肉就吃肉,想吃馒头就吃馒头的幸福日子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啊。
当然他过继出来后还住在肖家是阻碍他奔向幸福日子的沉重绊脚石。因为他只分到了一个屋,只敢弄个瓦罐在屋里自己煮点味道不太大的食物来吃,炒菜炖肉啥的是万万不行的。毕竟他手里有一点点钱,还能说是他爷奶留给他的,但是要是钱多的都能隔三差五吃顿肉了,肯定是要引起别人怀疑的,他解释不清钱的来历。所以只能是忍着,时不常的弄点粮食回来,偷偷的自己弄点,不让自己饿到就是红火日子。
可是没有闻到肉菜的香味还不那么想,现在闻到了他心底的那股馋劲儿就有些控制不住的架势,他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一样被一个包子馋的要流口水了。
他努力压抑住心里的渴望,把手里的窝窝头想象成了肉,心里一个劲儿的暗示自己,都是一样的,一样的。
吃完了他也不敢在班级里多留了,李媛思她们那边更是不看一眼,站起身躲出了教室。嗯,错了,他不是躲,是出去洗手,吃完饭要洗手,这是个好习惯。
媛思这边可不知道他心里多么的纠结,吃完包子把窥视的目光瞪了回去之后,陪李芳萍八卦了几句,找了个借口就跑了出去。她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给自己开个小灶。
她出了学校后,就探出精神力,分别在几个方向全力探查了一番,最后选定去公社的西面,从这里往西走一千多米就有个废弃的砖窑,她决定去那里。
肖富文洗完手也没敢马上回教室,就怕进里面忍不住再丢人,所以就站在角落里想着心事。周末去县里买点肉回来吧,屋里炖肉味道重,要不就包顿饺子吃,那个费事点,但是味道小,还能吃点肉解解馋。
他正想着呢,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往校外跑去,他不知道怎么想的,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跟了上去。
前面的媛思只顾着往前跑了,还真就没发现后面跟着一个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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