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一十七章-《怪异管理公司》
之所以秦国这头老虎不吃韩国并非老虎不饿,而是这头老虎需要韩国这头小鹿作为缓冲诱饵,当其它猛兽要虎口夺食的时候,秦国必然出击咬向其它猛兽。
虽然这个比喻很残酷,却无比现实,韩国在其他大国眼里不过是一块肥肉罢了。
现在秦国想要吃掉韩国这块肥肉,韩国想要保全自己,一定不能有过激的反应,因为这样做只能刺激秦国尽快吞下韩国,此时最为正确的做法,便是讨好秦国,让秦国觉得韩国还有可利用的价值,这样才能避免被秦国吃掉,然后再暗中曲同赵国等国家,挑起大国间的战斗。
不到秦国虚弱垂死时刻,韩国绝对不可露出自己的野心,一定要向侍奉父亲那般对待秦国,等到虚弱到无力攻韩,那时候才是韩国反击的时候,而韩国也能踏着秦国的尸体登上霸主之位。
之后韩非又将自己暗中联系秦国以及他写存韩麻痹秦国的事情全部托付与韩王,希望韩王能够配合行动,韩非信中不仅写得清楚,措辞也极为卑微几乎要到了哀求的地步,祈求韩王能看在韩国百年基业的份上放下成见与他携手共进。
但韩非万万没想到,即便他信中写得如此明了,将正确答案告诉韩王,韩王依旧巧妙的避开所有正确选项精准的选择了那道错误的答案。
韩非痛恨韩王的无能愚蠢,为自己感到悲哀,同时也为自己的祖国默哀,因为他很清楚韩王的此番举动已经彻底激怒秦国,韩国接下来的命运唯有灭亡一途。
在这一番博弈中,强国与弱国的巨大差异一览无余,报国不成韩非付出了巨大代价,他在嬴政的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甚至还给秦王嬴政蒙上了不小的阴影,在当时嬴政无比的欣赏韩非,在他看来身为荀子传承者的韩非,是他天然盟友,韩非帮助他几乎是铁定的事情,就算韩非一时转不过弯那也是爱国心切,终于一天韩非会醒悟。
结果就是这个让他寄予无比厚望的人,一直在辜负他的信任,为了自己祖国不惜欺骗他……
这时的嬴政虽然愤怒,但还没有对韩非起杀心,就像是被渣男伤过的女人,不到彻底伤透了,心中任然对对方保留一丝幻想。
长久以来受到柏氏一族潜移默化的影响,秦皇嬴政一直都坚信他自己可以一统天下,这一点他未怀疑过,对抗神魔之气也就成了他心中自己当仁不让的责任,所以他韩非的看重一直都是在未来一统天下之时,而不是当下,这就让嬴政对韩非的包容性变得极为有韧性,一直都狠不下心对韩非痛下杀手,经过一夜的辗转难眠,嬴政始终无法说服自己对韩非下手,哪怕韩非犯下了妄上的大罪,最终嬴政还是心软了,把韩非关到了离都城咸阳100余里的云阳(今陕西省淳化县西北)监狱里,希望在以后一统天下后,再启用韩非。
然而秦皇嬴政却疏忽了一个问题,此时的李斯因为扳倒吕不韦等功劳,已经戳升为了廷尉。廷尉在秦国时期权力极大,秩为中二千石,属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为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主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负责诏狱。大臣犯罪,由其直接审理、收狱。又负责审核州郡所谳疑狱,或上报皇帝,有时派员至州郡协助审理要案。审处重大案件,可以封驳丞相、御史之议。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东汉时省去右监,四廷尉平省为左平一人。廷尉人选常常择取出身于律学世家者,如汉顺帝时的吴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传习小杜律著称,数世之中,任廷尉者达七人之多。东汉时权归台阁,廷尉处理案件有时也须听命于尚书。遇有重大疑案,廷尉与尚书共同审理,开后世大理寺、刑部共司刑法的先例。
魏晋南北朝时期,廷尉职掌与两汉无区别。北齐易廷尉名为大理寺卿。唐代形成京师案件由大理寺卿负责审理、判刑,由刑部复核的制度。元代不设大理寺,审判由刑部直接进行。故至明代恢复大理寺后,受元制影响,又改变成京师案件之审判归刑部,大理寺卿仅负责复核的制度。地方上所呈报的重罪案件,也是先经刑部评议,再经大理寺卿最后复核。清沿明制。
可以说在秦朝时期,廷尉的管辖范围比较宽泛,比起现在的最高司法部部长管辖还要全面一些,在唐朝之后廷尉的权力才逐渐被分化,秦朝的时期的廷尉不仅掌管司法,立法,还同事监管监狱,换句话说,秦皇嬴政将韩非下狱便等于降韩非送到了李斯手里,只是那时候嬴政对李斯正处在好感的高峰期,对李斯信任无疑。
韩非被下狱之后,李斯曾借着职务之便去看望韩非,说实话嬴政对韩非还是不错的,在狱中韩非并未收到严刑拷打,所住的牢房也是一件比较干净的向阳牢房,像这样的牢房在监狱里面至少也属于豪华总统套房的级别,这样的环境李斯心中不禁隐隐有些嫉妒,如果有可能李斯甚至希望监牢里面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韩非,因为在里面的那个人代表着圣眷隆恩,在古代帝王金口玉言的时代,官大关小无所谓,坐不坐牢同样无所谓,只要圣眷在身总有拨开云雾直上九霄的一天。
在李斯看来权术的最高境界就是简在帝心,他孜孜不倦的追求了许久都没能达到这种高度,可里面那个人轻而易举地的就得到了,正如某首歌中唱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李斯来看韩非本就存心不良,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什么好心,他无非是想看看韩非成为阶下囚的落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