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的共同特征-《乌合之众:群体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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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不同的个体组合是一种全新的存在,这个全新存在与构成这种存在的个体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当他们成为群体中的一员的时候,他们的感情、思维和行为与他们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迥然不同。

    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的群体。当足够数量的不同个体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诸多的有机质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细胞一样,当这些类别成分完全不同的细胞组成一个新的生命个体的时候,这个新生命个体的表现与构成它的细胞组织完全不同。

    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一个群体的表现,是该群体构成要素的总和或是它们的平均值。该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缺乏统计学上的依据与相关的例证。群体表现的实际情况正如两种化学元素,如酸和碱产生化学反应后形成的新物质一样,群体同样也具备构成该群体要素的不同属性。

    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

    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群体中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然而找出这种不同的原因却不那么容易。要想多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须记住现代心理学确认的真理,即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发挥着完全压倒性的作用。与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因素相比,有意识因素只起着很小的作用。即使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点支配他的行为的无意识动机。

    在群体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个性也被削弱了,作为个体的异质被同质化吞没了,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

    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这为我们解释了为何群体不能完成对智力要求较高的工作。涉及大众利益的决定,一般只能由杰出人士在会议中做出,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即使是行业中的优秀专家采纳的决定,也并不比一群蠢人采纳的决定更高明。

    再高明的专家,一旦受困于群体意识,便沦为平庸之辈,只能用平庸拙劣的方法来处理工作,无论是多么重大的事件。群体智慧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洪流淹没了。我们常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来强调我们在智力上占据的优势,但事实却是,任何一个人都比“群众”更聪明,群众是不靠谱的。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就根本不是人们常说的“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而是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

    个人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能产生较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相互不同意见和论点的约束,以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的创造性。个人决策适于工作结构不明确,需要创新的工作,而群体决策过程适合于任务结构明确,有一定执行程序的工作。一个群体的内聚力越强,就越容易导致群体思维的错误。但糟糕的是,这个正确的结论却与得出这个结论的原始论据产生了直接的冲突。

    如果群体中的个人只是把他们的愚蠢和平庸集中表现出来的话,那群体创造出的全新特点又从何提起呢?

    这正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1.无意识本能抹平智能差异

    一般来说,我们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动机是经过理性意识审慎检查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实在有太多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的原因,隐藏在可以说明的行为原因背后。我们的有意识行为主要受遗传影响,是无意识深层本能结构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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