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爱脸红的岳母-《重生激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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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浩可以确定,她在这边就找不到适合的工作。

    继续做手工计件,穿穿珠链啥的,倒也不是说活不下去,但会活得很艰难。

    躺在床上,他心里想着:“这地方还是不行啊,得给她们换个地方才行,最好是到龙城,让乐乐也跟着她走,这样工资可以开高一点,在一个地方,我也能多照顾一些。”

    这个涉及到乐乐的读书问题,也有点麻烦。

    只不过麻烦归麻烦,还是可以解决的。

    只要舍得出钱,多跑上几趟,麻烦还是能够解决的。

    算起来总比让她们继续留在这个穷破的地方要好一些。

    之前没有那样的能力,可是再过几天,他就会拥有着百多万的现金,完全可以做这样的事情了。

    这么一想,有了一种豁然开朗之感。

    也终于能够好好的睡一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的起来,退了酒店的房,背着背包走在大街上,方浩随手拦住了一人力三轮车,给了他十块钱,说要带个人去人民医院。

    然后再去姜琳那里,看到姜琳和乐乐就在院子里等着呢。

    乐乐看到他,又开心的叫了一声“叔叔好”。

    方浩一边笑脸相应,一边心里发愁:

    “这媳妇儿老是叫我叔叔,叫习惯了,改不了口了,以后怎么办哟?”

    可是,他比乐乐大十二岁,他现在是一个成年人,而乐乐只是一个小孩子,叫他一声“叔叔”,完全没毛病。

    他也没办法纠正。

    只能往好里想:“上辈子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她还会叫我‘爸爸’,现在只是叫‘叔叔’,也不是那么说不过去。”

    笑着问姜琳:“乐乐也要跟着去医院吗?”

    姜琳有些无奈:“她吵着要过去,我想着留她一个人在家里也不好,干脆就带过去吧。”

    现在乐乐穿着的是一件黄色的连衣裙,比较合体,看上去也是一件新衣服,应该是这段时间买的。

    昨天她穿的都是不合体的旧衣服。

    看起来,这就是她出门的礼服。

    看上去比昨天显得漂亮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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