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纵有雄心壮志也要苟着发育!-《大唐:我,穿越贞观,成不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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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紧接着停不下来了,一只接着一只往嘴里放。

    李淳风看他这幅模样,淡笑道:“香味弥漫,绕梁三日不散,妙哉!咬金兄弟,不说两句夸奖一下?”

    程咬金抬头愣了一下,随后开口道:“俺也一样,弥漫,香味弥漫!”

    说着,直接上手抓了几只放进嘴里。

    “好吃!太好吃了!这味道,等俺回去了,让世民把你调去皇宫当御厨!”

    “啥?可不用啊,你可别把我弄皇宫去。”李云霄连忙拒绝。

    他至少得苟到自己牛逼了在说别的,其余一切有危险的事情,他现在都不想参与。

    只要杜绝一切危险因素,跟着李袁二人,总有出头之日!

    程咬金点头:“行,你说啥都行,再来一盘!”

    说话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四五十只蝗虫已经见底了!

    李云霄暗叹不得了,这大天位的实力果然非同小可,吃东西都比别人快....

    “你细细品味,今天就这么多,没有了,等到了明天,你可以敞开了吃。”

    李云霄不得不将自己盘子里的一半蝗虫分给程咬金。

    程咬金这次放缓了吃的速度,然后一脸不屑道:“明天敞开了吃?你是不知道啊兄弟,那群家伙要是知道这个东西这么好吃,你就知道俺的吃相都是文静的了。”

    李云霄自然不信他这话,经过他的调味,蝗虫固然好吃,但也不至于比山珍海味好吃吧?

    可他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山珍海味吃多了,民间的一些食物,反倒是会引人食欲大增。

    袁天罡与李淳风相视一笑,也动起了筷子。

    二人吃过后都是一脸满意的点了点头。

    “云霄兄的手艺真是非凡啊,来,喝一杯!”

    “请!”

    “请!”

    四人举杯对撞,吃着蝗虫不亦乐乎。

    ......

    皇宫。

    书房内。

    李世民面前正站着一人。

    在书桌上,放着一盘已经炸好的蝗虫。

    “孙药王,每当看到你这幅容貌,朕都会诧异,这世上竟有你这等长生不老之人。”

    李世民声音之中充满了赞叹。

    站着的人正是被授予药王之称的孙思邈。

    孙思邈自幼遭受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

    自那时起,幼年的他,嗜学如渴,知识广博,只是后来身患疾病,经常请医生治疗,花费了很多家财,而家中也已经无力在承担他的费用,于是,他便立志从医。

    现如今他已经功成归来,自创千金要方,又创明堂针灸图,喜欢针灸在以药物辅助治疗,不知多少疑难杂症都被他解决,在民间声望极高。

    孙思邈如今已经年近七旬,可其神态,无论是容貌气色,还是身形步态皆如同少年一般,简直就是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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